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17710 |
---|---|
名稱 | 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60%股權與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60%股權整體轉讓 |
掛牌價 | 63557.952萬元 |
保證金 | 5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08-1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08-24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劉先生、陳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821179、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yè)委托,現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福建力創(chuàng)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轉讓方”)持有的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60%股權與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60%股權;
二、掛牌價格:人民幣63557.952萬元。
三、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1、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新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21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1150萬元,注冊地址: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5號樓19層,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物業(yè)管理,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建筑裝飾業(yè),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未規(guī)定許可的,均可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出資數額(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力創(chuàng)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6690 |
60% |
2 |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土地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
4460 |
40% |
3、平潭魯新地產有限公司近期的財務指標見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20年 |
2021年6月30日 |
總資產 |
117021.33 |
100957.81 |
總負債 |
32479.55 |
16738.58 |
凈資產 |
84541.78 |
84219.24 |
營業(yè)收入 |
0 |
0 |
利潤總額 |
-1064.2 |
-322.54 |
凈利潤 |
-1064.2 |
-322.54 |
四、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1、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新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8日,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5號樓18層-1,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物業(yè)管理,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建筑裝飾業(yè)。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未規(guī)定許可的,均可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出資數額(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力創(chuàng)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6000 |
60% |
2 |
平潭鼎新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 |
4000 |
40% |
3、平潭立新地產有限公司近期的財務指標見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20年 |
2021年6月30日 |
總資產 |
53832.71 |
49155.17 |
總負債 |
42129.73 |
38375.22 |
凈資產 |
11702.98 |
10779.95 |
營業(yè)收入 |
0 |
0 |
利潤總額 |
-1408.15 |
-923.03 |
凈利潤 |
-1408.15 |
-923.03 |
五、(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轉讓方與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土地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土開集團”)存在股權轉讓糾紛。土開集團就前述糾紛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號:(2021)閩01民初584號),目前該案尚未審結,若該案原、被告不服一審判決,該案可能進入二審程序,可能存在訴訟期限冗長且目前無法確定的情形。在該案審理過程中依原告土開集團申請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本項目標的股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轉讓方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具體情況以盡職調查為準。受讓方受讓該股權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的標的股權不能排除司法強制執(zhí)行、無法完成工商登記變更過戶、行使股東權利可能存在障礙等風險。
若競買人成功受讓轉讓標的,須同意將標的股權價款中對應的轉讓方根據(2021)閩01民初584號案終審判決書應向標的公司另一股東土開集團履行的金錢給付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具體金額以(2021)閩01民初584號案終審判決書為準)的金額直接支付至土開集團指定賬戶;剩余股權轉讓價款(或有)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最終股權轉讓價款具體支付方式以《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為準。標的公司另一股東土開集團在收到上述相關款項,且轉讓方歸還欠魯新公司、立新公司往來款后負責解除標的股權財產保全措施。
2、轉讓方與平潭鼎新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新公司”)存在股權轉讓糾紛。鼎新公司就前述糾紛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號:(2021)閩01民初585號),目前該案尚未審結,若該案原、被告不服一審判決,該案可能進入二審程序,可能存在訴訟期限冗長且目前無法確定的情形。在該案審理過程中依原告鼎新公司申請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本項目標的股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轉讓方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受讓方受讓該股權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的標的股權不能排除司法強制執(zhí)行、無法完成工商登記變更過戶、行使股東權利可能存在障礙等風險。
若競買人成功受讓轉讓標的,須同意將標的股權價款中對應的轉讓方根據(2021)閩01民初585號案終審判決書應向標的公司另一股東鼎新公司履行的金錢給付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具體金額以(2021)閩01民初585號案終審判決書為準)的金額直接支付至鼎新公司指定賬戶;剩余股權轉讓價款(或有)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最終股權轉讓價款具體支付方式以《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為準。標的公司另一股東鼎新公司在收到上述相關款項,且轉讓方歸還欠魯新公司、立新公司往來款后負責解除標的股權財產保全措施。
3、組織方不對本項目股權轉讓價款開展資金結算,亦不就資金結算對交易相關方承擔任何責任。
4、轉讓標的企業(yè)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自競買人開展盡調至交割日期間標的狀況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競買人(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3、受讓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八、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且人民法院對(2021)閩01民初584號案、(2021)閩01民初585號案作出終審判決,并收到轉讓方出具的書面付款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標的股權轉讓價款,其中應將標的股權價款中對應的轉讓方根據(2021)閩01民初584號案終審判決書應向土開集團履行的金錢給付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具體金額以(2021)閩01民初584號案終審判決書為準)的金額直接支付至土開集團指定賬戶;應將標的股權價款中對應的轉讓方根據(2021)閩01民初585號案終審判決書應向鼎新公司履行的金錢給付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具體金額以(2021)閩01民初585號案終審判決書為準)的金額直接支付至鼎新公司指定賬戶;在上述期限內,剩余股權轉讓價款(或有)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2、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公司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3、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xù)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競買人須在公告期內至轉讓方處確認《股權轉讓合同》相關內容條款,并在報名時向組織方提交經雙方確認的《股權轉讓合同》模板。
九、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十、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4日。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十二、聯系人:劉先生、陳女士、賴先生、扶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821179、87276322、87838107、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