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項目頻道 > 轉讓項目 > 國有產股權
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GY00016473
名稱 福州市恒建機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公告
掛牌價 89.14萬元
保證金 20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21-03-29
掛牌結束日期 2021-04-26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陳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有關單位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福州市恒建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yè)”)100%股權。

二、掛牌價格:人民幣89.14萬元。

三、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yè)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經營范圍為“機電設備技術轉讓、開發(fā)、服務及咨詢;煙草工業(yè)、電工機械、電子工業(yè)專用設備、農業(yè)機械及農具、農膜制造、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四、標的企業(yè)股東及股權結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

持股比例

1

福建工程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0

100%

五、標的企業(yè)財務指標: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年份

項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2月31日

總資產

2774688.47

2339458.11

2325433.38

總負債

926225.85

546619.61

563619.61

凈資產

1848462.62

1792838.5

1761813.77

營業(yè)收入

0.00

0.00

0.00

凈利潤

-75423.92

-55624.12

-31024.73

經評估,截止評估基準日2020年11月30日,標的企業(yè)凈資產評估價值為990363.6元。本次轉讓標的為福建工程學院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市恒建機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以上轉讓標的介紹系轉讓方提供僅供參考,具體標的現(xiàn)狀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

六、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股權交割日前標的企業(yè)有未還清個人的質押金人民幣40萬元,受讓方須在股權交割日前全部還清,方可辦理股權交割手續(xù)。

2、標的企業(yè)現(xiàn)使用的經營與辦公場所所有權屬福建工程學院所有,不包含在本次股權轉讓的范圍內。股權交割后,受讓方可無償使用現(xiàn)經營與辦公場所三個月作為搬遷過渡期,三個月后必須整體搬離。標的企業(yè)現(xiàn)經營與辦公場所位置如下:

序號

場所名稱

位置

面積

1

產品倉庫

福州市晉安區(qū)福新東路428號(原臺鉆公司廠區(qū))北樓一層東側噴漆車間

約410平米

2

辦公室

福州市晉安區(qū)前嶼東路71號福建工程學院浦東校區(qū)興4號樓二層

約55平米

受讓方在搬遷過渡時期內,應嚴格遵守福建工程學院對標的企業(yè)經營與辦公場所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3、截止2021年2月28日有職工3人,全部為福建工程學院事業(yè)編制職工兼職,不涉及職工安置事宜。

4、標的企業(yè)管理層未放棄參與受讓。

5、轉讓標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交易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七、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本股權轉讓行為取得了福建省財政廳的批準:《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批復福建工程學院轉讓福州市恒建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權的函》(閩財教函[2020]17號)。

八、競買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支付能力與商業(yè)信用;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九、競買人及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未作規(guī)定的或規(guī)定承擔主體不明確的,由轉受讓雙方各承擔50%。

2、資產評估基準日至股權交割日期間,標的企業(yè)的盈利和虧損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3、受讓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股權轉讓款或分期支付股權轉讓款。

(1)采取一次性付清股權轉讓款方式:受讓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權轉讓款。受讓方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署并支付完全部轉讓款和還清個人欠款后四十個工作日內辦結股權交割手續(xù)。受讓方按股權轉讓合同的約定將全部股權轉讓款支付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帳戶同時還清個人欠款后三十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股權。

(2)采取分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支付30%的股權轉讓款,其余款項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若簽訂合同時擔保方式未獲轉讓方認可,則受讓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權轉讓款),受讓方在支付完30%股權轉讓款并還清個人欠款后30個工作日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股權,受讓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內再支付30%股權轉讓款,其余40%股權轉讓款在一年內付清;采取分期付款的,標的企業(yè)總庫存的343臺編煙機、在支付完30%股權轉讓款允許受讓方提貨103臺編煙機,余下240臺由轉讓方繼續(xù)持有;半年內再支付30%股權轉讓款后允許受讓方提貨100臺編煙機,余下140臺由轉讓方繼續(xù)持有;全部付清款項后允許受讓方提貨110臺編煙機,余下30臺編煙機由轉讓方繼續(xù)持有;全部付清利息后允許受讓方提貨30臺編煙機。

分期付款部分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4.35%)支付利息,若超過一年仍未付清,則逾期部分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4、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前未償還給個人的欠款人民幣40萬元,受讓方須按如下約定還清:股權轉讓成功后,受讓方除支付全部轉讓款到省產權交易中心之外,還需再支付人民幣40萬元到轉讓方帳戶,由轉讓方代為償還債權人,或受讓方與債權人商定的其他方式還款。交易款項按約定支付并償還標的企業(yè)的個人欠款后方可辦理股權交割手續(xù)。

5、標的企業(yè)所有債權債務由股權轉讓之后的標的企業(yè)繼續(xù)享有和承擔。

6、股權交割后,受讓方可無償使用經營與辦公場所三個月作為搬遷過渡期,三個月后必須整體搬離,逾期未搬離的,每月按股權轉讓價款的1%向轉讓方支付滯留金。

十、交易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2年1月28日,順延期間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4月26日下午17:00時

競買人應在公告期間聯(lián)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十二、交易方式:密封式一次報價。

十三、聯(lián)系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聯(lián)系人:陳女士、林女士、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