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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GY00028014
名稱 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整體捆綁轉讓
掛牌價 9747.77萬元
保證金 9747.77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24-07-22
掛牌結束日期 2024-08-16
是否延牌
聯系人 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系電話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企業(yè)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

標的1.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

標的2.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

上述兩個標的整體捆綁轉讓。

二、掛牌價:人民幣9747.77萬元(其中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為6496.31萬元,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為3251.46萬元,若項目通過競價成交,由此產生溢價按各標的掛牌價格與占比進行分配)。

三、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1.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基本情況

1.1.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高組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12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55.95萬元,注冊地位于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坎市鎮(zhèn)秀山村獎坑組,經營范圍包括煤的地下開采,煤炭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2.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永定永強小坑井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51

2

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49

1.3.高組公司近期的財務指標情況:轉讓方無法提供。因高組公司由控股股東承包經營,轉讓方未實際參與高組公司生產經營等管理工作,故轉讓方無法提供高組公司財務會計資料。

2.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基本情況

2.1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以下簡稱“高陂煤礦”)成立于2009年02月26日,營業(yè)場所位于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坎市鎮(zhèn)文館村,經營范圍包括煤炭技術咨詢服務;煤炭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2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煤電公司”)與福建省永定永強小坑井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小坑井公司”)2015年7月30日同意將高陂煤礦采礦權(評估值為2055.95萬元)作價入股到高組公司【高陂煤礦采礦權歸屬于高組公司,除采礦權外的高陂煤礦其他資產未作價出資高組公司,仍保留在煤電公司賬上,高陂煤礦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實際由高組公司使用】。高陂煤礦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其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轉讓方采用了三明市三元法院委托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價值評估報告書及評估結果,截至評估基準日2023年7月31日,高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13257.76萬元,高陂煤礦凈資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5911.7477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組公司49%的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

本次標的1股權轉讓所涉高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高組公司除無形資產(采礦權)以外的資產、負債為零條件下的評估結論,標的2資產份額轉讓所涉高陂煤礦凈資產評估價值為高陂煤礦除資產以外負債為零條件下的評估結論。

四、(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2013年3月27日,煤電公司與小坑井公司簽訂有關高陂煤礦交由股東小坑井公司經營的《協議書》,協議總期限13年,分為1年過渡期、6年生產經營期、6年資產租賃期(D3探硐補償期);同日,煤電公司與小坑井公司代表簽訂《終止D3硐(協議書)合同》,雙方已確認了結有關D3探硐相關事宜。

2.自2013年3月27日簽訂高陂煤礦歸小坑井公司經營管理的《協議書》后,煤電公司沒有參與高陂煤礦日常的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僅按股權比例取得相應煤量,按噸煤生產成本(協議約定482元/噸)支付給小坑井公司作生產成本費用。

3. 高陂煤礦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未辦理權屬證明,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共2宗工業(yè)用地,《國有土地使用證》注明土地使用權人為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后由受讓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自行實施辦理相關權證,轉讓方給予配合,相應費用及相關交易風險由受讓方承擔。

4.2021年4月因高陂煤礦被責令停產,礦井至今仍處于停產狀態(tài)。

5.自2013年3月27日簽訂高陂煤礦歸小坑井公司經營管理的《協議書》后轉讓方未參與高陂煤礦日常的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轉讓方對標的公司經營管理情況亦無法充分全面知悉,故本公告披露的風險及重大事項無法窮盡標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標的公司為主體的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借貸、與關聯方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項及風險,競買人需通過盡職調查等措施自行充分評估判斷上述重大事項及風險,以及以標的公司為主體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補交稅費、滯納金、罰款等情況不詳,競買人自行向相關部門咨詢。

6.本次股權轉讓不存在公司職工安置問題,不涉及管理層受讓,標的企業(yè)其他股東未明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7.轉讓標的公司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實地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fā)生變化,轉讓方、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作任何保證、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1.轉讓方內部決策: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黨委會議紀要,同意轉讓其持有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除采礦權外的其他55%資產。

2.上級批準: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9月21日批復同意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掛牌轉讓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除采礦權外的其他55%資產。

六、競買人(受讓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競價。

、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轉讓合同》(以下簡稱“轉讓合同”),全部轉讓價款在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競買人參與本項目競價即視為競買人充分知悉:本次標的1股權轉讓所涉高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高組公司除無形資產(采礦權)以外的資產、負債為零條件下的評估價值,標的2資產轉讓所涉高陂煤礦凈資產評估價值為高陂煤礦除資產以外負債為零條件下的評估價值及該評估價值所涉全部風險;競買人參與本項目競價即視為競買人同意在競買人受讓標的公司股權后,若成交前標的公司的相關債務導致包括但不限于競買人被標的公司相關債權人主張權利或實際承擔標的公司債務或所購股權價值減損等風險事件發(fā)生,競買人均不以出現上述風險事件為由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或向轉讓方主張任何權利、要求轉讓方向競買人承擔任何責任。

3.根據《協議書》,自2013年3月27日簽訂高陂煤礦歸小坑井公司經營管理的《協議書》后,轉讓方未參與高陂煤礦日常的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轉讓方對標的公司經營管理情況亦無法充分全面知悉,無法窮盡標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標的公司為主體的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借貸、與關聯方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項及風險,競買人需通過盡職調查等措施自行充分評估判斷上述重大事項及風險,以及以標的公司為主體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補交稅費、滯納金、罰款等情況不詳,競買人應自行向相關部門咨詢。競買人報名參與本項目競價即視為競買人已全面充分了解上述風險,并同意完全豁免轉讓方上述披露義務,且完全同意若受讓后,因轉讓方無法窮盡披露上述風險導致包括但不限于競買人被標的公司相關債權人在內的其他方主張權利或實際為標的公司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或所購標的價值減損等風險事件發(fā)生,競買人均不以出現上述事由為由拒絕簽署本項目成交確認書等交易材料或要求解除轉讓合同或向轉讓方主張任何權利、要求轉讓方向競買人承擔任何責任。

4.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為準。

八、特別提示

1.競買人競買前請務必自行向相關部門咨詢權屬限購情況、過戶流程應交稅費種類、金額、計稅標準及辦稅流程等事宜,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

2.競買人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次標的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競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

3.標的轉讓過程中轉讓方、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九、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其中標的1競價保證金650萬元,標的2競價保證金350萬元)。

十、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5年7月21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時。

十一、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十二、聯系方式: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