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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QT00030070
名稱 平潭蘆南村南側地塊一、二、三整體招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4-12-27
掛牌結束日期 2025-01-10
是否延牌
聯系人 曹先生
聯系電話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標的:平潭蘆南村南側地塊一、二、三,整體出租。租賃標的具體情況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

地址

招租面積(畝)

招租期限

土地現狀

首年年租金底價(元)

競價保證金(元)

平潭蘆南村南側地塊一、二、三

蘆南村南側

約285.58

4年

農用地

105665

100000

上述面積僅供參考,租賃標的面積以實際為準,上述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租賃標的為管護土地,無尚未辦理土地證,不存在抵押、擔保情況。

1.2.租賃期限:4年,具體租賃起止時間以《土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1.3.掛牌價(租金底價):掛牌價為租賃標的首年年租金底價,具體詳見本公告1.1.項《租賃標的情況表》。

1.4.租賃用途(業(yè)態(tài)布局):租賃標的僅限用于養(yǎng)殖。出租方對土地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土地相關要求。租賃標的不得進行工業(yè)生產、家禽宰殺等對周邊環(huán)境污染較為嚴重的行業(yè)以及法律明文禁止從事的行業(yè)。若作為商業(yè)經營的,應當提前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且相關證照由出租方自行辦理,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嚴禁以任何項目名義盜采砂土,違法者將被移送執(zhí)法機關。承租方須對承租區(qū)域進行封閉管理。

1.5.市場培育期:6個月(含在租賃期限內,為首年前6個月)。期內所產生的水、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該費用自《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起算。

1.6.租金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年度支付,在《土地租賃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繳納首年年租金,后續(xù)每個年度年租金在上個年度最后一月15日內一次性收取。

1.7.租金及遞增方式:第一、二年年租金為競價成交價,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礎上逐年遞增5%。

1.8.履約保證金(押金):在《土地租賃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需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金金額為首年年租金。

1.9.合同簽署

1.9.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組織方”)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土地租賃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組織方官網:http://nuxunwu.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組織方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1.10.風險提示:

1.10.1.本次租賃標的品質和狀況以現狀為準,租賃標的按現狀出租及移交,競租人(承租方)在報名參與競價前應對租賃標的進行盡職調查(看樣),競租人(承租方)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競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實際了解租賃標的目前狀況(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標的為管護土地,無土地證)以及可能存在各類瑕疵、風險、安全隱患,經慎重考慮,自愿按現狀承租本租賃標的,并不以不了解本租賃標的情況為由主張解除本項目租賃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組織方主張任何權利,要求出租方和組織方承擔任何責任。

1.10.2.競租人(承租方)應依法自行到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相關許可等手續(xù),包含不僅限于規(guī)劃、建設、城管、土地和環(huán)保等部門的審批管理,所需的手續(xù)辦理及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解決;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判斷并承擔承租本租賃標的的所有經濟和法律風險,出租方和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0.3.標的出租過程中出租方、競價組織方、經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向競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須嚴格履行《土地租賃合同》,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的通知函送達承租方時即生效),且有權收回該租賃標的的使用權,承租方繳交的履約保證金充作違約金不予退還,且承租方應按已發(fā)生租賃合同總金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填補出租方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3.1.1.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變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未按租賃合同約定經營租賃標的;或利用該租賃標的進行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1.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將租賃標的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租等形式)改變租賃合同所約定的承租人;將租賃標的全部或部分對外提供擔保、抵押、融資、贈送他人等侵犯出租方權利的;

3.1.3.拖欠租金等應繳交的費用累計達壹個月;

3.1.4.因承租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允許收回該場所的其他情況;

3.1.5.承租方違反本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及其他事項的。

3.2.承租方應服從實驗區(qū)的防汛度汛調度安排,保障防汛度汛安全,若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3.租賃期滿(包括期滿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賃標的)或《土地租賃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出租方均不對承租方因《土地租賃合同》終止產生的任何損失或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包括期滿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賃標的)或合同終止日前(含終止日當天)無條件無償拆除所有臨時和永久建(構)筑物(含地下)、設施設備(含地下)、地下管網等設施,清理現場,完成復墾恢復原狀,及時退還租賃標的。如承租方逾期清場,則每逾期壹日,應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土地占用費(土地占用費的計算標準按《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日租金雙倍執(zhí)行),該行為不視為原土地租賃合同順延;逾期超過五日視為放棄租賃土地內財物所有權,出租方有權在不通知承租方到場的情況下處理該財物,若因此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概與出租方無關。承租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清空場地返還的,出租方有權自行聘請第三方進行場地清理,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4.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需盡快按土地用途開展生產,農業(yè)用地不得拋荒;若被行業(yè)主管部門督察且未整改到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標的。

3.5.承租期間,承租方應負責做好租賃標的的通行道路通行安全、地塊及林帶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必須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6.租賃標的區(qū)域內有部分砂土,在完成調配前承租方不可使用該部分土地,調配完成后承租方可使用該部分土地。

3.7.租賃期內如遇政府政策調整,例如遇到實驗區(qū)建設發(fā)展需要、軍事建設需要征收、上級政府部門要求等特殊情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經營管護權變更,區(qū)自然資源與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需收回租賃標的的,出租方有權依法依約提前收回該租賃標的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權,更改或終止《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當配合,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及任何違約責任。承租方的土地租賃費用計算至政府征地文件下發(fā)之日,出租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三十個日內無息退還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及當年度已預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應按照區(qū)管委會的要求,或依據相關征收政策,協(xié)助依法收回租賃標的。

3.8.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月10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組織方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xù),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詳見本公告1.1.項《租賃標的情況表》。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yè)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交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競租人資格。

5.3.3.交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租人的賬戶。競租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組織方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fā)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組織方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組織方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fā)(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5年12月23日,順延期間征集到競租人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1月13日9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6160106、87838902;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

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